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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9-12
名称: 永州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    
永州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7-09-12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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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政办发[2015]33号)规定,我委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提出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县区(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制定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3、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并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负责制定并贯彻执行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和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建议,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5、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基金个人缴纳费用筹集和协调市、县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

6、参与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医疗机构运行监督管理体系。

7、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措施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全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9、提出完善生育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报告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10、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制定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

13、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援外工作以及与港澳台的交流合作。

16、贯彻执行保健政策,负责全市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17、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1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永州市卫计委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科室18个(含机关党委、监察室),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4个(药具站、培训中心、医鉴办、健教所)。

三、人员状况

截止2016年底,我委人员编制79名,其中行政编制47名,事业编制28名,工勤人员4名。内设18个科室(含机关党委、监察室),现有在职干部职工80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16人(其中副厅1人);离退休人员46人(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其中处级干部23人;另有临时工5名。小车11台(实际使用3台)。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含永州市卫计委委机关、市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站、市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市健康教育所。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1858.54万元,支出1754.32万元,收入比20151694.3万元增长164.24万元,支出比20151694.3万元增长60.02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858.4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9.99%;其他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0.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01%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基本支出729.9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1.61%,项目支出1024.3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8.39%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858.45万元,比20151694.3万元增长164.1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754.32万元,比20151694.3万元增长60.02万元。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1754.32万元,比20151694.3万元增长60.0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1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36%;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7.5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8.21%;其他支出7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12万元,比预算101万元增加28.12万元,主要是非税超收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比预算增加1.5万元,主要是追加考核奖励支出;死亡抚恤1.38万元比预算增加1.38万元,主要是追加市本级遗属生活补贴;行政运行762.61万元比预算522.3万元增加240.31万元,主要是市本级追加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等;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530万元比预算520增加10万元,主要是追加职业技能大赛支出等;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32.61万元比预算增加32.61万元,主要是未做入市本级部门预算内的追加中央、省级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拨款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04万元比预算增加204万元,主要是未做入部门预算内的干保办健专项支出;计划生育服务支出3.3万元比预算增加3.3万元,主要是未做入市本级部门预算内的追加中央、省级专项拨款支出(计划生育专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万元比预算增加72万元,主要是未做入市本级部门预算内的追加中央、省级专项拨款支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卫生科研、信息化建设等);其他支出74.8万元比预算增加74.8万元,主要是市本级追加H7N9防治经费、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等。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50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69%;商品和服务支出91.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49%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78.75万元,比预算142万元减少63.25万元,2015年支出82.35万元减少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44万元,比预算79万元减少39.56万元,比2015年支出38.49万元减少0.05万元;公务接待费40.31万元,比预算63万元减少22.69万元,比2015年支出43.86万元减少3.55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1、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2、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大型维修实行定点单位报价,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44万元,占比48.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31万元,占比51.19%。具体情况如下:我单位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44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实际使用3辆)。公务接待费支出40.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各县区相关联系单位来冷水滩汇报工作和上级领导督导检查的接待支出,全年共接待523次、来宾4850人次。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委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19万元,比2015年减少37.76万元,降低29.28%。主要原因是:1、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支出;22015年包含在我委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永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和永州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心)2016年变更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实际使用3台),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63万元,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单价207.54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2016年,我委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永州市卫计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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