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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11-06
名称: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7-11-06           来源: 市卫健委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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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卫人发〔20178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

2017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

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精神,结合卫生计生系列实际,现就我省2017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调整

(一)调整申报条件。

1.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必备条件,计算机水平作为量化评分项纳入综合成绩。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继续教育情况考核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作为加分项纳入综合成绩,分值3分。

(二)用人单位评分纳入综合成绩。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体作用,激励专业技术人才立足岗位深耕专业和创新创业。自2017年起,增设用人单位量化评价项目,考核结果直接纳入综合成绩。

(三)调整评价项目权重系数。

2017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综合成绩由专业理论考试、专业能力面试两个评价项目调整为专业理论考试、专业能力面试、单位量化评分三个项目,权重系数依次为65%25%10%

(四)下放申报资格审查权。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赋予用人单位职称参评推荐权和申报资格初审权,市州卫生计生委负责属地内省直、委直以外所有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复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直、委直单位的资格复审。

二、评审程序

2017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仍实行考评结合、综合评价。评审采取先报名参加面试,后提交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面试:2017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合格且完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参加面试。

(二)材料申报:2017年度专业理论笔试成绩合格、参加面试,所在单位具有与理论考试专业、级别(正高、副高)一致的评审职数(事业单位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要求),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具备申报资格,可报送评审材料。

20152016年综合合格成绩保留人员所在单位具有与相应专业、级别一致的评审职数可报送评审材料。

(三)单位量化评价:用人单位成立量化评价小组,按照《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评分表》(附件1,下称《评分表》,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下载)各项指标制定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评分,评价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分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递交申报材料时将《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评分汇总表》(附件4,下称《评分汇总表》,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下载)纸质版、电子版一并上交。

未按要求签名和盖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四)资格审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并在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签字,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在参评人员新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下载,下称《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市州卫生计生委负责属地内省直、委直以外所有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复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直、委直单位的资格复审,同时对单位量化评分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呈报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录入《2017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人员信息表》(下称《信息表》,另提供)。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情况按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于1220日前将汇总后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评分汇总表》、《信息表》纸质版、电子版交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

(五)确定进入高评委会人选:综合成绩分别按专业、级别排名后,根据省职改办核定的评审通过率及评审职数按一定比例差额推荐候选人,提交相应高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审。

(六)综合评审:按专业组成相应高评委会,对参评人员予以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职数等额进行投票表决,所获评委赞成票数达到出席评委数的2/3(含2/3)以上者为评审拟通过人员。

(七)公示发文:评审结果经省职改办备案同意后,省卫生计生委负责评审通过人员的结果公示、发文确认、评审表格和证书盖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供公众查询平台、统一印制的证书(新版)和证书系统编码等。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对象:

1.2017年参考人员:参加2017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笔试成绩合格、符合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所在单位具有相应专业、级别评审职数(事业单位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无职数要求)的人员,此类人员须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hnyyws.com)打印《2017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单》。

2.前两年综合成绩保留人员:20152016年度综合合格成绩保留、所在单位具有相应专业、级别评审职数(事业单位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无职数要求)的人员,此类人员须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hnyyws.com)打印《20152016年综合合格成绩保留证明》。

(二)申报专业级别:申报专业、级别须与理论考试专业、级别一致。

(三)评审职数: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须同时提交《2017年度事业单位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四)三援人员优惠政策:三援人员申请享受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优惠政策,须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及援外医疗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121号)有关规定提供相应表格。长期三援人员还须由所在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17年度事业单位长期三援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五)申报材料项目: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相关内容见附件5,按规定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装订在首页。

2.任职评审材料:相关内容见附件6,按规定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装订在首页。

3.2017年起,参评人员不再单独填写资格审查表,一律填报新版《评审表》,该表一式两份。

4.《申报材料信息表》:申报人员报送材料前须登陆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点击“2017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信息录入入口,按要求录入本人科研成果奖项信息、行政性综合奖项信息、报送论文情况信息(论文标题、发表期刊等),录入完成保存后打印《申报材料信息情况表》,交单位审核盖章后放入材料袋中。

5.论文复印件:规定篇数的论文(或宣读文章、工作研究文章)各复印一份,所有论文均要求复印论文全文、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对照论文原文审核并加盖公章(骑缝章)。

6.申报材料袋封面:《申报评审材料袋封面》(见附件7)上的申报专业等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要填写准确,核对无误。《申报评审材料袋封面》上的市州请按呈报单位所在地区填写,省直、委直单位请直接填省直委直,申报单位类别栏填写事业单位非事业单位

(六)报送要求:申报人员在填写报考和申报材料中的工作单位信息时,需完整填写工作单位全称,全称以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第一名称为准。申报人员提供论文为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的须提供《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宣读情况表》(见附件8)。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由本人亲笔签名,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得受理。对审查把关不严,影响评审工作,或被举报经查实的,除追究申报者本人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凡因材料漏报、缺报或所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材料报送者承担。

(七)申报材料公示: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在参评人员《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八)申报材料报送: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规定,省职改办接收评审材料的时间为20171129-30日。

各市州、省直单位按上述时间携带《申报评审2017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从湖南职称软件导出,下称《花名册》)和《备案表》到省职改办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将申报人员《花名册》、申报人员职称软件信息、《备案表》及评审费用交省卫生计生系列职改办,各市州申报材料不再递交。各市州申报材料交市州卫生计生委审查,省直单位申报材料交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审查(金卫大酒店5楼)。

委直单位1125-26日将《花名册》、《备案表》、申报材料及评审费用交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

申报人员在申报材料时须一次性提交完整,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和补交。

(九)申报材料领取:评审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或个人根据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申报材料,逾期未领取的,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和各市州卫生计生委不再保管。

附件:1.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评分表

2.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科研成果奖项加分细则

3.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行政综合奖项加分细则

4.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评分汇总表

5.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6.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7.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袋封面

8.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宣读情况表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1025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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