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30/2017-0611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一、项目名称
永州市卫计委制作文明机关创建标识。
二、项目内容
具体见附件。
三、资格要求
1、 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方报名须提供下列材料并装订成册(验原件存盖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若由授权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具备资格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方,可于2017年 12月20日下午5:00时前到市卫计委办公室报名,联系人:邓宾 15897462886。
六、询价时间地点
2017年12 月22日上午8:30,在永州市卫计委三楼会议室。
七、询价原则、办法
1、投标方须符合本方案第三项关于“投标方资格要求”。经招标方审查,不具备投标资质的,当场将资料退回投标方,不再另行通知。
2、实行现场投标、开标、议标。招标方组成人员为委机关分管财务、办公室的领导各1人,财务科、机关党委(监察)、办公室负责人各1人,会议记录员1人。施工方组成人员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3、投标方现场自行对投标价格(总价)等进行密封和盖公章标记后交给招标方,不得再改再投。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方有权拒收,并视为违规,作废标处理。
4、询价实行同等条件下价格优先原则。投标价格不应超过招标方预算且应包含税费和人工工资,不另计价。
5、原则上应由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询价采购。
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
一、在委机关各楼道墙面增加永州名人古迹介绍等(规格1.5X0.6m/块,共11块)。
二、将委三楼小会议室按照机关阅读室进行简单翻新和布置设一面荣誉墙(规格2.6mX1.5m)和4块(规格0.6mX0.9m)宣传栏。
四、道德讲堂制作4块(规格0.6mX0.9m)宣传标牌。
五、在委食堂增加11块文明用餐标识(规格0.25mX0.4m)和8块(规格0.6mX0.9m)宣传标牌。
六、在委机关院落显眼位置制作一组(2块)规格为3mX2.76和一块2.5mX1.4m精神文明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