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30/2017-0609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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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017年版)的要求,下半年,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集了中心城区荷叶岭水厂、菱角山水厂、曲河水厂三个水厂的出厂水各1份,并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对每份出厂水进行了34个项目 (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铝、铁、锰、铜、锌、镉、 铅、汞、六价铬、硝酸盐氮、耗氧量、砷、氨氮、挥发性酚、氰化物、总硬度、硒、溶解性总固体、PH、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色度、浊度、 臭和味、肉眼可见物、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游离性余氯) 的水质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3份出厂水所检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水质合格率为100%。
附表:2017年下半年永州市城市出厂水水质监测结果
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