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6/2024-1263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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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补交试用期考核证明的温馨提示
各应届毕业考生:
根据国家医考中心有关规定,2023年应届毕业考生报名参加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后,须履行《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有关要求,在医学综合笔试前(2024年8月9日)应向市卫健委医考办提交后续累计试用期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如未按时提交,取消当年考试资格。
市医考办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永州市卫健委403室),电话:0746-8426461。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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