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30/2018-0738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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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州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2018]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自评得分 90分,为优秀等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支出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单位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卫生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检查,负责对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消毒卫生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伐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开展医疗广告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行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报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业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负责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及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负责对下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指导;负责受理、查处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投诉、举报。负责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完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
核定内设科室10个,实有科室10个。
2、人员编制情况
人员编制4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3人,比上年增加7人,其中新录用9人,当年退休2人。年末退休人员18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收入年初预算444.2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4.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万元。2017支出年初算44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75万元,项目支出12.5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实际完成收入562.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年初预算增加158.50万元,增幅39.21%。比上年增加110.69万元,增幅24.49%2。2017年实际完成支出531.0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6.88万元,增幅19.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5.76万元,增幅19.86%,项目支出增加1.12万元,增幅0.9%;基本支出占总支出比重97.44%,(人员支出75.69%、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占24.31%)。增加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38.68万元,增幅52.67%;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57.89万元,增幅100.46%,为原列项目支出的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24.75万元,减幅90.15%。为原列项目支出的列基本支出。
(三)2017年支出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17年基本支出531.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1.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68%,较上年增长61.25%,增长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工资、绩效考核奖、综治工作奖、政策性增效,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115.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74%,比上年增57.89%,增长的原因是原列项目支出的公用经费今年全部列基本支出。2017年项目支出为其他资本性支出13.62万元,占总支出2.56%,比上年减少1.12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比上年23.3万元减少11.3万元,减幅48.5%,实际支出2.87万元,比预算减少9.13万元,减少76.08%,比上年支出减少6.71万元,减幅70.09%。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支出0,比预算3万元,减幅100%;比上年减少2.21万元,减幅100%,主要是本年工作会议由市卫计委主办。科室也无会议安排。
(五)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年支出6.17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83万元,减幅48.5%;与上年比减少5.66万元,减幅47.88%,主要是本年培训班减少。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情况
对照永财绩[2018]2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我局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产出及效率等方面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配置指标
编制人数45人,实有人数4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5.56%。“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12万元,上年度预算数23.3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48.49%,控制较好。
(二)预算执行指标
预算完成率:2017年上年结转63.56万元,年初预算404.21万元,本年增加预算110.69万元,年末结转109.47万元,剔除13月奖励工资18.84万元下年发及12月底才下拨的经费50万元(中央补助的公共卫生专项资金1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的办案成本支出40万元)结转下年,实际预算完成率为93%。
2017年年初预算444.21万元,剔除政策性增加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提标,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政府绩效考核奖金),公用经费(车改补助,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111.18万元,本年预算控制率10.65%。
本年无新楼堂馆所情况。
(三)预算管理
2017年我局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106.19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35.50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78.36%。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2.87万元,预算安排数12万元。
“三公”经费控制率为23.92%。
政府采购预算数62.5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47.9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76.68%,只有制服加工因政策结转到了下年,实现了应采尽采。
2017年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算管理:
1、强化会计核算基础工作。2017年我局认真落实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充实人员力量,基础工作得以进一步加强。
2、严控公用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公用经费的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3、精心组织编制预决算。科学合理地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保障卫生监督事业健康发展。编足基本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认真细致编制2017年度决算,准确填报基础数据。
4、依法公开部门预决算。按照统一要求和布署,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和 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各项指标控制较好。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按要求上报绩效评价报告并同时在门户网站公开。
5、开展资产清查。对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开展清查、审核、汇总工作,将清查结果,包括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资产清查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通过这次资产清查,进一步摸清了资产家底,建立了资产台账,强化了资产管理。
(四)履职效益指标
我局2017年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都得以完成。对市直管单位监督覆盖率100%;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案件结案率100%,投诉举报查处率100%;
行政效能方面,我局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规范行文程序,严格行文规则。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创新会议形式。节约会议成本,严肃会议纪律。推动网上办事,降低提交资料的时间及成本。
社会满意度方面:项目实施净化了医疗市场,确保了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安全,全年无重大疫情发生,有力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社会和管理相对人满意度在98%以上。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资金安排上,主要存在年初预算与年终决算差距过大,原因是预算调整数过大,有部分都是12月底才下指标,导致预算执行存在一定的偏差。省及中央级专项资金补助,指标一般都在年末下,都要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2、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上半年支出过小,下半年支出过大,不平衡的情况,有一定随意性。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二)建议
市级财政部门在年初下达预算控制数时,尽量考虑周全,对绩效考核奖励、正常增资等年初就预计进去。对省及中央级专项资金补助,指标尽量在上半年下达,有利工作开展和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