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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名称: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文号 :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2021-08-10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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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已经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即日起施行。

                            主 任: 张维庆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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