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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6/2023-08220 分类:  
发文机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01-15
名称: 永州市卫健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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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卫健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述职报告
2023-01-15           来源: 市卫健委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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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省卫健委、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作为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 2025)》的工作部署、永州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落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执行“三重一大”重大行政决定审核制度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法治先进集体申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手段,努力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断强化党组的主角定位,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4次集中学习法治建设相关内容。二是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卫健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分解法治建设任务到责任科室,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依法按程序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上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2022经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案件2件,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共计14份,出具咨询意见16条。

二、党组会议制定通过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完善形成委领导集中学法、定期学法制度。一是我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认真组织卫健系统学习各项卫生法律法规,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宪法》《生物安全法》和国家卫生医疗层面的法律法规,编写典型案例指导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通过“以案释法”编写典型案例指导警示行政相对人,法制宣教效果明显。二是委机关和直属监督执法机构利用党员活动日等学习课的时间,三是参加省市各类学法用法竞赛活动7次,邀请律师顾问讲授《行政处罚法》要点解析及证据实务112月宪法宣传周市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了系列学法普法、宪法宣誓等活动,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运用宪法的浓厚法治氛围四是将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及党内规章制度等内容的学习纳入干部职工网络教育培训内容,促进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四是认真抓好年度卫生健康系统行业学法考法工作。2022年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1.5万余人参加行业系统学法考法,确保了学时完成率、参考率、考试合格率“三个100%

三、积极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一是将三级医院的法治建设作为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重点来抓,督促全市三级医院开展“规范合同管理年”活动,把法治建设工作内容纳入了对市直医疗机构的年度绩效考核。二是组织直属医疗机构积极申报评选2022年度全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先进集体申报。本年度永州市中心医院、道县人民医院、永州市妇幼保健院申报全省医疗机构法治先进集体。三是积极开展湖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我市新田县卫健局、祁阳市卫健局、江华县卫健局参与申报湖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四、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凡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均需开展合法性审核、廉洁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实行“三统一”管理。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清理,主要针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及合同。本年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清理住建房性质类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类清理1次,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清理1次,其中省第三评估组共审查了规范性和政策措施类文件文件12件,均无妨碍市场主体经营活动内容的文件。

五、积极推进执法办案理念转变,加强与双随机检查和案件的融合,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督促全市健执法机构积极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办案方式。在市本级推进“一次查清+服务”执法模式,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减少执法“扰民”,检查单位频次同比下降63%,主动排查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和指导被监督单位整改、主动解释相关法律政策上门服务次数上升。二是依法开展各项监督检查,以案为本,溯本清源2022年市本级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03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50件,简易程序案件53件,行政处罚金额罚没总额65.32万。全市行政处罚案件1139件,其中职业健康案件144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6.3%,医疗卫生罚没163556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1.5%,妇幼健康、消毒产品突破2021年的零办案。二是将日常监督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相结合。2022年全市抽查9个专业领域的任务共计332项(市本级41项),任务关闭25项(市本级8项),任务完结率100%,查处案件83起(市本级10起),案件发现率25%(市本级24.39%),罚款50460元。同比2021年案件查处率提高了4.88%,已全部按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平台、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互联网+监管、政府官网、信用永州等平台公示,本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没有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六、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八五”普法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卫健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实施2022年度市卫健委“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2批次,紧紧围绕疫情防控政策、各类纪念日宣传和送医下乡、送法下乡等活动进行法治宣传,积极发布各类法制宣传报道200余篇。二是积极拓宽卫生系统法治宣传平台,依托“健康新永州”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强各类卫生健康普法信息宣传,及时更新“健康新永州”内容。为我市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通俗易懂的卫生健康讯息和法律法规资讯服务。三是在全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前后,在市直卫健系统组织开展了系列学法普法、宪法宣誓等活动,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运用宪法的浓厚法治氛围。2022年,市卫健委督促指导市县区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多次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开展宪法、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废弃物、非法行医等方面法律知识普及9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1万多份。

、持续推进法制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探索“首违不罚”原则在卫生健康执法法领域的应用。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2713日印发了《永州市卫生健康领域不予处罚暂行规定》,对照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进行自查整改,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阳光执法;二是不断优化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行政审批权力,制定实施《永州市卫健委容缺受理制度》。我委现有25项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市政府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四是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规范公布权责清单,我委共95项,含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公共服务事项等,并根据省级变化及时调整。

、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创新医疗纠纷、信访矛盾调解机制,对于重大疑难信访矛盾和医疗纠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等参与调解,提高公信力和工作效率。2022年来信来访平均办结率100%。二是通过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调处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患纠纷,让纠纷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及医疗机构对人民调解工作信任感和认同感。

、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凡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均需开展合法性审核、廉洁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实行“三统一”管理。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清理,主要针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及合同。本年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清理住建房性质类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类清理1次,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清理1次,其中省第三评估组共审查了规范性和政策措施类文件文件12件,均无妨碍市场主体经营活动内容的文件。

十、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在我委法治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在法治工作上我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自身述职述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律掌握水平有待提高,法治工作点多面广,检查督促力度欠缺;执法领域案件执法人员水平和设备还有待加强等等。我将继续按照省卫健委、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要求,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搞好法治工作,深入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进一步蓬勃发展。

  永州市卫生健委员会党政主要负责人

                        202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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