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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6/2024-11961 分类:  
发文机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01-25
名称: 永州市卫健委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文号 :    
永州市卫健委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4-01-25           来源: 市卫健委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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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市卫健委全面贯彻落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在全市范围内规范开展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基本情况

2023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1844件次。其中,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1428件次,行政处罚208件次(其中简易程序处罚案件154件次,一般程序处罚案件54件次),行政强制 0件次,行政裁决0件次,行政检查208件次,行政给付0件次,行政奖励0件次,行政确认0件次,行政征收征用0件次,其他执法行为0件次。

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申请1428件次,受理1412件次,不予受理16件次。其中准许许可1403件次,异常终止8件次,撤销许可1件次,经过听证程序0件次。

行政处罚立案54件(一般程序处罚案件),结案49件,结案率90.74%。罚款74.2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0229.98元,总计罚没752229.98元;简易处罚案件154件,结案153件,结案率99.35%,罚款219000元。首违不罚0件,轻罚0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0%0%。经过听证程序0件。

全年实施行政强制0件次,其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0件次,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措施0件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0件次。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情况

市卫健委(含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原有行政执法人员74人,均已取得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不存在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形。2023年退休3名执法人员,1名调入非执法单位,按要求收回4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现持有效执法证人员共70人,不存在暂扣、吊证、遗失执法证的情形。今年我市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共1.5万余人参加普法考试,参加率100%,参考人员考核成绩合格率达100%。举办2023年永州市卫生健康监督骨干培训班,开展了一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示行政许可1428件,行政处罚208件。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加强事前公开,主动在公共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身份、职责、权限等内容。规范事中公示,在执法过程中,要求统一着装,向执法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并做好告知说明。做好事后公开,将行政处罚决定在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信用永州等网站公示,行政许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前随机抽取到的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清单、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均及时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执法种类、阶段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进执法文书电子化。促进运政执法公开、公正、规范、透明,保障执法相对人和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按照谁执法谁主管的原则对执法文书、影像资料进行妥善存储、整理、调阅、复制等工作。全年装卷归档行政许可1428件,行政处罚208件,其中有音像记录的0件。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制定《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共有12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我委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重大行政处罚或有争议的处罚案件方面,都经过法律顾问的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重大行政处罚或有争议的处罚案件方面,都经过法律顾问的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2023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咨询意见等24份,参加案情讨论会议1次,整理、移送法律服务资料2本。法制审核人员3人,其中取得法律执业资格2人。2023年有1件案件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已按规定进行审核、合议并通过。2023年共有54件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经过法制审核,通过54件,不通过0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情况

一是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有关情况。今年来,医疗执业专项行动效果显著,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医疗废物污水专项执法行动和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查处35件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美容案件,罚款金额5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02万元。制定《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废物和污水专项执法行动。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麻精药品管理专项行动,并下发《全市涉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的情况通报》。推动清理校园周边200米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有关情况。市本级监管医疗机构110家,日常监督覆盖率100%,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消毒产品抗(抑)菌剂专项监督检查。召开综合监管工作行政约谈会,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刘建能约谈属地卫健局及所属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要求进一步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管理,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召开民营医疗机构座谈会,提升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抽查消毒产品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经营和使用机构,主要检查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情况、产品卫生安全评价网上备案情况、经营使用单位消毒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情况、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等情况。结合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清单,采取“大数据”描轮廓、“蹲点式”看现场、“拉网式”找问题、“闹铃式”盯整改等方式开展精准化督查。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有关情况。市卫健委全面落实《湖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永州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和《永州市卫健委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办法(暂行)》,完善了《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先后出台《永州市卫生健康领域不予处罚暂行规定》《永州市卫生健康领域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暂行规定》,制定免罚、从轻和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免罚清单,其中不予处罚27条,从轻和减轻处罚21条,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四是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有关情况。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情况。印发《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职业卫生计划执法和市直管二级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量化评分管理工作。全力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积极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推进“一次查清+服务”执法模式,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执法“扰民”。检查单位频次逐年下降,主动排查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和指导被监督单位整改、主动解释相关法律、政策上门服务量同比上升50%。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检,2023年市本级国家双随机抽查任务96项,任务关闭10项,任务完结率100%,查处案件35起,案件发现率36.46%,同比提高12%。随机抽取任务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平台、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政府官网、信用永州等平台公示。市本级共开展4项部门联合抽查,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占总任务50%,远超永州市规定的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占总抽查任务30%的要求。

(五)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情况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有关情况。市卫健委积极探索推出了“驻院联点”综合监督新模式,派驻卫生监督员进驻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提升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优化营商环境,市卫健委推出了“政风行风监督员”社会监督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律师代表、民营医院代表中聘请了10“政风行风监督员”。二是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2023年度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案例评查工作,全市共征集案例22件,其中医疗卫生监督类10件、公共卫生监督类4件、放射卫生监督类2件、传染病防治监督类6件。评查工作严格按照案例评查标准,对案例的执法主体、事实证据、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案卷文书质量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查。今年来,两起行政处罚案例被评为湖南省卫生健康执法优秀案例一等奖和二等奖,一起案例被评为湖南省中医药卫生行政执法优秀案例。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县区开展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对冷水滩区新唯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及相关案例共4件案例的案卷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并就如何完善证据、案件定性、规范文书书写、规避法律风险等提出具体的稽查意见。指导江华县卫计执法局办理多起消毒产品涉嫌未经卫生安全评价即上市、违法添加等案件,并对案件立案、取证、法律适用等提出具体的稽查意见。

(六)特色亮点工作及经验做法

一是探索推进“驻院式”监督执法模式。建立医疗机构全面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与监督执法的有效衔接机制,把被动“等问题”变主动“找问题”,推出了“驻院联点”综合监督新模式。通过将执法监督员派驻到医疗机构长期驻点,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跟踪服务和动态监督,指导协助医疗机构全面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让监督员成为卫健委综合监管的哨兵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帮手,破解了当前执法不深入,出了问题再监督等难题。制定《永州市医疗机构“驻院联点”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全市共派驻20名卫生监督员进驻到20家医疗机构,共帮助被监督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式整改依法执业问题97个,被监督单位医疗纠纷数量、依法执业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数量大幅下降。

二是全面推行“一次查清+服务”执法模式。将原来按专业分类对同一被检单位分头执法、多次上门的方式改为“集中执法”“一次查清”,对被监督单位所涉及医疗卫生、放射卫生、消毒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监督事项集中力量进行一次检查,“一步到位”,减少执法“扰民”,实行执法“最多跑一次”。

三是推行“综合监管”。针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结构不优和监督执法任务繁重、监督执法深度不够的“两难”局面,永州市整合各方力量,全面推行“综合监管”新模式,形成“大监督、大执法”合力,构建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一盘棋”格局。印发《永州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卫健、公安、市场、医保等15个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建立了由市卫健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督察机制,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定期考核。制定《永州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管协同工作制度》,对卫生健康系统内监管职责进行整合,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监管职责和协同运行程序。改变原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单一的“执法”模式,由市卫健委统筹调度,委机关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参与监督执法。以执法办案“实战”为导向,针对性开展执法“大练兵”,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有效解决了力量分散问题和缓解了力量薄弱问题。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委在行政执法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熟练运用卫生法律法规的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设备还有待升级,行政案卷文书质量有待提升。三是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点多面广,卫生监督人员缺编严重,监督覆盖面要进一步提升。四是法制审核力量薄弱,极少部分县区单独设置了法制机构,多数县市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审核人员严重不足,且没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专职法制审核人员。

三、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开展“卫生健康法律大讲堂”活动,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查办大案要案能力,打好案件查处、信用监管、以案释法、公开曝光、协同办案、多元监管“组合拳”,增强执法办案震慑力,发挥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警示和普法作用。

(三)进一步推进监督执法改革。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执法改革,不断深化优化“一次查清”“驻院监督”“量化管理”执法模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并公开。推行医疗卫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须全部经合法性审查,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的有效作用。

(五)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升执法公信力,提高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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