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6/2024-1278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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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湖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健康永州“十四五”建设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编制了《永州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规划》方案经多轮部门讨论,已比较完善,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实现共商共治,现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8月7日至9月5日,共30个自然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市卫健委规划信息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注明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敏、袁强
联系电话:8426026
联系邮箱:yzswjwghxxk@163.com
附件:《永州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初步成果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