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06/2025-1393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卫医发〔2024〕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永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实施意见》,现将《永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实施意见》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2日-6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一、联系电话:0746-8426575
二、电子邮箱:yzyzk8426445@126.com
三、来访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永州市中心医院旁
附件:永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实施意见(2025-2030年)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
永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实施意见
(2025-2030年)
为合理利用、科学调整和优化配置医疗资源,进一步完善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卫医发〔2024〕7号)等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区域统筹规划、协同创新、中西医并重原则,统一规划、布局、设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规划背景
(一)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永州位于湖南省南部,潇、湘二水汇合处,下辖8县1市2区,总面积22441平方千米,地势三面环山、地貌复杂多样。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07.6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52.34万人,城镇化率49.71%。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2495.83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8165元,全市人均消费支出22953元。(数据来源于永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医疗资源现状。
1.医疗卫生机构数量
全市已经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截至2024年底,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338个,其中医院14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15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含妇幼保健医疗机构)37个、其他卫生机构0个。
医院中,按等级分:三级医院13个(其中三甲医院3个)、二级医院61个(含民营医疗机构)、一级和未定级医院73个;按类别分:综合医院61个、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医18个、专科医院6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8个、乡镇(街道)卫生院169个、村卫生室3929个,门诊部、诊所等其他类医疗机构979个。
2.医疗机构床位
按实际开放床位数统计,2024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床位40953张,其中医院床位29562张(占72.19%)(其中中医类公立医院床位501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0508张(占25.66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床位数883张(占2.16%)。按照常住人口计算,每千人口拥有床位8.16张。其中:市办及以上公立医院9017张,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585张;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1.04张。
3.卫生技术人员
2024年底,全市卫生技术人员总数4278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7107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2570人,注册护士19808人,药师(士)1647人,其他人员1599人。按常住人口计算,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41人、注册护士3.95人、每千人口药师(士)数0.33人。医护比1:1.16。
4.医疗资源利用状况及辐射能力
2024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3107.67万,其中医院924.71万(占29.7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88.11万(占67.19%)。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114.33万,其中医院89.13万(占77.9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2.1万(占19.33%)。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为69.71%,其中医院为80.6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41.85%。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30家,含永州市中心医院、第一人民医院及民营医疗机构,卫生院的不包含)设置老年医学科29家,占比96.67%。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8.2天,其中医院8.8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3天。
5.医疗设备配置情况
2024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医疗设备30681台,总价值50.37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8449台,10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676台。
6.居民健康状况
2024年孕产妇死亡率12.66/10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69‰,婴儿死亡率1.52‰。本地区就医排名前列疾病分别是呼吸系统感染疾病、心脑血管疾患、精神疾病、慢性气道阻塞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对我市健康影响重大,异地就医排名前5的疾病分别是肺恶性肿瘤、肺部感染、心脑血管疾患、乳房恶性肿瘤、鼻咽恶性肿瘤。
(三)问题与挑战。
与其他市州相比,永州市医疗资源基础薄弱,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存在诸多短板,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我市每千人口拥有床位8.16张,医疗资源总量和人均占有量相对“过剩”,中心城区医疗机构类别及数量相对较多,医疗资源要素(床位、卫生技术人员、设备等)与患者相对集中,但中心城区的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床位使用率处于较低水平面,既影响疗资源利用的可及性,也不利于中心城区人口和能源压力的疏解。
表1 永州医疗资源主要指标统计一览表
序号 |
主要指标名称 |
2024年 我市现状 |
2025年 省定规划目标 |
指标 性质 |
1 |
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张) |
8.16 |
8 |
指导性 |
2 |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张) |
1.04 |
0.95 |
指导性 |
3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41 |
3.20 |
预期性 |
4 |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57 |
0.62 |
预期性 |
5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3.95 |
4 |
预期性 |
6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
0.33 |
0.54 |
预期性 |
7 |
床人(卫生人员)比 |
1:1.24 |
1:1.43 |
预期性 |
备注:统计数据来源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
2.医疗资源结构不合理。各层级医疗机构之间功能定位不清晰,三级医院超负荷运转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资源利用不足现象并存。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不均衡,优势特色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发展缓慢,难以满足群众高品质多样化的医疗健康服务需求。提供延续性服务的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数量少,不能有效地分流其他医院康复期病人和需要长期护理的病人,影响了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
3.县级中医药发展基础薄弱。县市区中医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很突出,发展较好的中医医院不多,特别是东安、蓝山、江永等地县级中医医院各方面的能力相对不足,差距很大,特色优势发挥还不充分,中西医互补协作格局尚未形成。中医药政策支持还很不到位,自身输血功能尚不足。中医药人才还严重短缺,不能满足中医的传承发展的需要,中医药文化的宣传、挖掘运用还比较缺失。
4.基层服务能力存在短板与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水平不高,仅有40%的镇级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AED、彩超、DR、CT、生化仪等设施设备配备不足。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低,难以承接大医院分流下沉的就医需求,能开展外科服务的仅有38家,妇产科服务的39家,口腔诊疗服务的17家,独立成立急诊科的仅有57家。基层人才匮乏,我市镇级医疗卫生机构高级职称人才占比为5.27%,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师占比仅为38.7%。村卫生室服务水平不高,执业医师(助理)占比为50.73%,大部分村医未掌握基本急救技能及识别重症的能力,大专及以上学历村医占比仅为36.7%。
5.社会办医机构数量多但规模小。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民营医院有114个,占医院总数的78.08%,床位1.11万张,占床位总数的27.25%,但医院级别为三级的仅有1家,无一家医疗机构的床位规模在500张以上,床位规模低于100张的有81家,超过半数的民营医院只能达到一级医院规模,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呈现“多(机构数量多)、小(发展规模小)、散(缺乏整体规划)、弱(抗风险能力差)”的特点。
6.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有待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医共体建设仍面临协作松散、资源共享不足等问题。优质资源下沉不足,基层能力薄弱,技术提升难。双向转诊机制不畅,疑难危重患者上转到市级医疗机构的比例较低,外转率较高,下转通道不畅,基层医院床位空置,患者的延续性治疗效果不佳。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远程会诊落实地区差异明显。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为导向,立足永州市情和区域定位,加强医疗资源的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调控医疗资源的规模、结构和布局,提高医疗服务体系连续性和整体利用效率,建立适应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功能和结构更趋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规划原则
(一)需求导向。围绕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合理规划医疗资源,优化卫生资源要素配比,以公立医院建设为重点,以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及人才培养为抓手,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实现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统筹规划。统筹医疗资源总量、结构、布局,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资源整体效能,增强重大疫情应对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区域综合和专科医疗资源,促进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居家医疗等接续性医疗服务快速发展。
(三)科学布局。明确并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逐步形成“一核”融合周边的发展模式,有序引导部分县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精神、职业病等专科医院,鼓励
新增医疗机构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规范设置,推动各区域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同质化发展。
(四)协同创新。加强医防融合、平急结合、医养结合,推动区域医疗资源融合共享。社会办医应符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其机构设置数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鼓励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大力发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五)中西并重。遵循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中西医并重,鼓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等推广“中医+康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四、规划目标
到2030年,基本形成以三级医院为支撑,县市区二级医院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公立医院为主体、社会办医为补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一)加快推进区域分级诊疗体系。按照“市级统筹、县乡联动”的总体建设思路,构建市、县、乡三级贯通、利益共享、责任捆绑的紧密型医联体网络。市级层面,以网格化布局为基础,由市级三级公立医院牵头,联合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公共卫生机构,组建纵向融合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重点承担疑难危重症诊疗、技术辐射和人才下沉职责。县区层面,强化县级医院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以专科能力建设为核心,建立市-县-乡三级转诊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与转诊标准,通过医保支付杠杆压实双向转诊责任,确保“上转有通道、下转有承接”。同时,推动医共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减少重复诊疗。支持市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共建专科联盟,以技术帮扶提升基层首诊能力。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嵌入市级医院专家工作站,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向上转、康复回基层”的闭环管理。支持康复医院、护理院、护理站(以下统称接续性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接续性医疗机构,加大区域内服务协同,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服务供给。
(二)构建完善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建设高质量的人才队伍,带动区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到2030年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及人才培养发展规划规划期内,力争创建6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含建设、培育类项目)或专科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70个省临床重点专科(含建设项目),力争创建2个国家级中医优势重点专科和50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引进培养医学博士、硕士350名,省级以上医学重点专科带头人50人。强化信息化的支撑作用,落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并规范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医疗。
(三)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院,在全区域内建设以三级综合医院为龙头,相关医疗机构共同组成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网络。坚持医防协同、平急结合,按照分级、分层、分流救治原则,形成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协同联动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四)加强完善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在现有市、县、乡医疗急救一体化的基础上健全覆盖城乡、衔接顺畅、服务优质的市、县、乡三级医疗急救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各急救站点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高各救治站点的院急救转运能力。持续畅通院前急救与院内急救衔接机制,探索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实时交互智能平台。
(五)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建立以永州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县(市、区)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到2030年,全市11家公立中医医院中,实现5家医院达到三级标准,6家医院达到“二甲”水平。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医院全部开设中医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提供中医药服务,村卫生室85%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六)探索深化医养结合发展。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建设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周边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做好老年病诊疗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的老年医学科设置,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引导部分一、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长期护理机构。
(七)引导鼓励社会办医发展。社会办医应符合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其机构设置数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鼓励社会力量在老年、康复、护理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学血液透析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发展高端健康管理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加强社会办医的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同质化水平。探索社会办医和公立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协作。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
五、规划内容
(一)总体功能定位和资源配置。
1.市和县区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市级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市域内危重症、疑难病临床诊治及医学教学、科研功能,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职能,并承担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治和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任务,
接受下级医疗机构病人上转,以及恢复期患者的及时下转,指导下级医疗机构建设和发展。
县区级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县域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急诊急救、危重症转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治等功能,具备解决县域内居民90%诊疗服务的能力,负责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任务、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的业务技术指导。对疑难危重患者无法提供合适救治服务的,应及时上转到市级医疗机构。
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等,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
2.市和县区级医疗机构床位配置。
严格控制床位总量,到2030年,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7.5张左右,各县市区应根据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医比、床护比、床人(卫生人员)比等指标合理确定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原则上,各县市区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应控制在7.5张左右(其中冷水滩区按去除市直医疗机构后的床位计算)。病床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公立综合医院不再增加床位。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标准,提高床均面积,提升床位综合服务能力。优化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比例,床人(卫生人员)比达到规划目标。推动医疗机构改进床位等资源管理方式,支持在首诊负责制的前提下建立床位共享机制。鼓励医院成立住院服务中心,对床位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调配,对院内病床使用率小于80%,或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同病区平均水平20%的病区床位数进行合理缩减,将床位向高使用率、高周转率且病床短缺的病区调整。
市级层面,我市原则上不再新增设政府举办的三级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控制在800-1500张左右),符合设置分院区条件的公立医院应优先考虑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群众医疗需求较大的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地区开办分院区。保留现有1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保留儿童、精神、康复、职业病、皮肤病、老年等市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其床位规模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
县区层面,按照可及性和均等化的原则配置医疗资源,重点加强县级医疗中心建设。支持在人口流入多和资源薄弱地区按县级综合医院标准新建或迁建综合医院,新设置的县级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控制在600-800张左右,引导支持部分县区综合医院向康复、老年护理机构转型或发展精神、康复等特色学科,新增公立三级专科医院原则上应在现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基础上升级转型。
(二)主要类别医疗机构配置要求。
1.综合医院。综合医院设置应根据地域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发展形势、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重点加强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新设置的综合医院应执行《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要求,容积率不宜超过2.0,绿地率不宜低于35%,床均建设用地面积在109-117m²/床之间,床均建筑面积在110-116m²/床之间。改建、扩建项目容积率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市级综合医院。
我市现有市级综合医院为永州市中心医院(三级甲等)、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级乙等)。2025-2030年,原则上不再新增市级综合医院。市级综合医院要围绕全市疾病谱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疑难疾病相关专科进行建设,市中心医院要重点建设心血管疾病、肿瘤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感染性疾病等专科领域,市第一人民医院要重点建设眼科、口腔科等专科领域。
(2)县区级综合医院。
我市现有县区级综合医院为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三级乙等)、道县人民医院(三级乙等)、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三级乙等)、宁远县人民医院(三级未定等)、祁阳市人民医院(三级乙等)、东安县人民医院(三级丙等),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蓝山县人民医院、新田县人民医院、江永县人民医院、双牌县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2025-2030年,原则上不再新建县办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已经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设置为二级综合医院或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保持不变)。到2030年,江永县人民医院、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蓝山县人民医院、新田县人民医院力争创建为三级综合医院或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县域内二级综合医院纳入全市医疗机构规划设置,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数量和规模由各县市区合理规划设置数量和规模。
2.中医类(含中西结合、中医专科)。
建设形成以永州市中医医院(三级甲等)为龙头,县中医类医院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祁阳、道县、新田、宁远县中医医院定位三级中医医院,其他县市区中医类医院定位二级中医医院。原则上市级层面不再新建公立中医类医院,支持市级中医类医院延伸发展,设置2-3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鼓励社会办各级非盈利性中医类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医院的中医科建设实现全覆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
3.专科医院。
(1)精神病医院。
我市现有市级公立精神专科医院1家,县级精神专科医院2家,民营精神病专科医院已实现县市区全覆盖。2025-2030年,原则上不再新增市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各县市区设置民营精神病专科医院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或按照常住人口数设置标准。依托永州市脑科医院(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永州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以公立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康复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市、县、乡三级精神卫生防治网络。2025年,现有全市“知音潇湘”心理关爱热线与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12356”并网整合,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精神(心理)科门诊及精神科病房全覆盖。2030年,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和服药率力争达到99%以上。
(2)康复医院。
我市现有康复专科医院5家,永州市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永州市优抚医院为市级公立康复专科医院,其他3家为民营专科医院。2030年,建成以康复医院、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疗中心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实现康复医学科全覆盖,按医院总病床3%-5%设置康复病床。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或康复医学门诊。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增加康复医疗服务床位。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院。
(3)儿童医院。
永州市儿童医院为二级儿童专科医院,是全市儿科专科联盟牵头单位,承担市域内诊疗、医学教学、科研功能,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业务工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科、县级综合医院儿科病房和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儿科门诊建设,全市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均提供儿科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儿科医疗服务。
(4)老年病医院
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永州市老年病医院)为二级老年病专科医院,负责全市老年病专科业务指导。2025年底,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全部设立老年医学科病房,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病房床位数。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和能力较强的中心卫生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到2030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95%以上。
各县市区辖区内未设置康复、儿童、老年病、传染病、口腔、心血管、肿瘤等专科医院的,可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其他专科医院,并根据医院等级按相应审批权限申请设置,无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的,原则上不设置。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原则上,每个街道或每3万-10万居民住地规划设置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优先调整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对现有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政府办的一级医院、部分二级医院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改造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医院建设。鼓励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单位,有序整合网格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资源下沉共享为核心,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新格局。
每个乡镇设置1家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非建制的乡镇卫生院改建为卫生院分院或门诊部。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到2030年,力争所有县市区至少有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逐步将村卫生室转变为乡镇卫生院延伸服务场所。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引导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建立“县帮乡、乡帮村”梯次帮扶机制。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妇幼保健机构。
永州市妇幼保健院(三级甲等)是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承担市域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任务,重点发展妇科、产科、儿童保健专业。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县域内妇幼健康业务管理、人群服务和基层指导,融入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7年底,至少有1-2家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强化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每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可提供妇女和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加强产科门诊规范化建设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持续完善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救治网络。全市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抢救成功率均达98%以上。建立健全流动孕产妇和儿童管理服务机制。
2.急救中心。
按照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 20公里设置急救站的原则,我市现已建成“1+11+38”5G智慧化急危重症救治网络体系,涵盖1个市级救治中心和120指挥调度中心、11个县级救治分中心、9个县级120指挥调度中心及38个乡镇急救站,建成市、县二级的信息化调度指挥系统。2030年,各县市区救治站点达到标准化县级救治站点,畅通院前院内救治机制,推进胸痛、卒中、创伤中心院前关口前移,落实院前急救与急诊科、ICU和相关专科无缝对接,实现急诊急救一条链。
(四)其他医疗机构。
坚持统筹规划。2026年,依托市级医院全面建成全市病理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中医药共享中心、产前诊断中心等四大中心。各县市区设置独立血液透析中心不宜超过 1 家,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现场审查验收。我市现有民营医学检验实验室1家,市级专科疾病防治所1家,原则上不再另行独立设置。独立设置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疗养院和市级临床检验中心等本指导意见中未涉及的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设置规划并审查验收。
六、资源配置
(一)床位资源配置。公立医院根据医院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合理设置科室和病区数量。每个病区床位规模不超过50张。县(市、区)办综合医院(单个执业点,下同)设置床位数一般为600-1000张为宜,市办综合医院设置床位数一般为1000-1500张为宜。减少市办公立医院床位,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及中医类床位,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8张。到2030年,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7.5张以内。
(二)人力资源配置。完善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到2030年,全市执业(助理)医师数(含中医)、注册护士数、药师(士)数、医护比、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每万人口配备全科医生数、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数不低于省定规划目标。职业病、结核病、皮肤性病等专病防治机构根据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防治任务配置防治工作人员。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根据年采供血量等进行配备。
(三)技术资源配置。加强“十五五”时期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带动全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全面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内科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感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核心专科能力,肿瘤科、心内科、胸外科、普外科、呼吸科、产科、麻醉、重症、骨外科、儿科、病理、检验、医学影像、感染性疾病等基础专科加强建设,不断提升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形成覆盖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专科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就医和急诊急救需求。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规划引领,依据本规划中资源配置标准和准入条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科学合理配置各类医疗资源,结合地区和工作实际,协同其他政府部门保障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确保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落实。各地制定本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附医疗机构床位规划一览表)的,应向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二)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政府主导,落实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政府投入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符合区域设置规划的,原则上应由政府财政支持建设。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规划、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基层医疗机构体系改革、为民服务实事等重点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医疗资源整体配置效率。
(三)严格规划实施。强化刚性措施,严格落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制度。对区域内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的医疗机构实行宏观调控和属地化管理,统一规划、准入、监管,杜绝不合理医疗资源投入。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同时,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及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目标。
附件:永州市直医疗机构床位规划一览表(2025-2030年)
附件
永州市直医疗机构床位规划一览表(2025-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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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
类别 |
类型 |
现有床位(张) |
2030年规划目标床位(张) |
规划用地面积(㎡) |
预计建成时间 |
备注 |
永州市中心医院 |
综合医院 |
公立 |
2600 |
2600 |
13260 |
2030年建成 |
永州市传染病救治中心(平急两用) |
26000 |
2030年建成 |
永州市妇产救治与生殖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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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2030年建成 |
科技创新研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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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2030年建成 |
永州市医疗技能实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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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中医医院 |
中医类医院 |
公立 |
800 |
1500 |
79100 |
2029年建成 |
(滨江新城)新院 |
永州市妇幼保健院 (永州市儿童医院) |
妇幼保健机构 |
公立 |
144 |
374 |
24081.63 |
2025年12月建成 |
|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
综合医院 |
公立 |
508 |
508 |
无 |
无 |
|
永州市脑科医院(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专科医院 |
公立 |
900 |
1300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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